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口统计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唯一有着长期不间断人口资料记录的国家。
早在公元前2200年,炎黄联盟首领、夏朝国君禹就推行“平水土、分九州、数万民”运动,“数万民”即统计人口。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进入封建社会,特别是秦统一中国后,国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与此同时,国土面积也有所扩大,其间人口增长较快。至西汉元始二年,记录在籍的人口达1223万余户,5959万余口人,可视为我国人口发展的第一个高峰。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致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人口急剧减少。在籍人口约有4000万,战乱中人口南迁,南方人口比重有增加之势。
唐前期政治安定,生产发展,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记录在籍人口5292万,户数则不过 900万,每户平均五六人,以后大体如此。隋统一中国后,虽然经济恢复较快,但由于政权更迭,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全国记录在籍人口4602万。
宋朝政治上虽弱,但经济上却有较大发展,南方生产繁盛,农业、手工业以及科学技术都居于当时世界先进水平。全国记录在籍人口达一亿以上,其增长速度在当时国际上亦属少见。按元丰三年之户数,北方约占37.3%,而南方占62.7%,人口重心已移至长江中下游。宋朝末期,由于战乱,我国人口又一次剧烈下降。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全国记录在籍人口下降至5985万,比宋代人口高峰时减少40%以上。
明朝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全国记录在籍人口为6055万人,永乐元年增至6660万人。明代垦田增加,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发达,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清朝初期,行编审制。人口计丁(16岁~60岁男性),丁数多有隐漏。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全国记录在籍人口1403万。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颁布以后出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后,申报大增。至康熙五十三年,全国记录在籍人口为2462万丁,按丁数占人口20%计,约有1.23亿人。乾隆时期,人口统计改用保甲法,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全国记录在籍人口达到两亿,五十五年超过3亿,至道光二十年达到4.13亿,形成我国人口发展的第三个历史高峰。
整个民国时期,由于战乱、饥荒等原因,我国人口增长缓慢,一直在清末的4亿多徘徊。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口逐渐达到5.4亿,“文革”前达到6.5亿,“文革”后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