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帮”被粉碎后的聂元梓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
1977年2月14日,北大校党委传达北京市委负责人指示精神,其中有几个不能翻:文化大革命不能翻,对17年的两个估计不能翻,最后一个“不能翻”是“聂(元梓)案”不能翻。
1978年初,北大校党委已经更换成新的校党委。聂元梓曾给新任党委书记写信,说她愿检查自己的错误。希望党重新审查她的问题,改正“四人帮”对她的错误处理。
1978年4月8日,北大校党委向北京市委报送的《对聂元梓审查及处理意见的报告》中提出“将聂元梓定为反革命分子,清除出党,并建议依法惩办”。这预示着对聂元梓,将“绳之以法”。同年4月19日,她被逮捕,在看守所关押5年。
1983年3月1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定罪的部分写道:“本庭确认,被告人聂元梓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参与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的阴谋活动,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干部、群众,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诬告隐害罪。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根据被告人聂元梓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适用法律的规定和第九十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三十八条及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判决如下:判处被告人聂元梓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这份判决书还写道:“被告人聂元梓供认了部分事实,但不承认是犯罪。”聂元梓不服判决,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院受理后,请看守所转告聂写上诉的补充材料。当她的上诉补充材料写好,高级法院委托中级法院已经送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书》。
1983年7月27日,聂元梓被送到北京市远郊县一监牢服刑。送她去的看守对监狱负责人介绍:这个女犯人,各方面表现还好,就是不认罪。
入狱不久,聂对监狱长说:“我的案件不是你们判的,你们只是执行单位。一个旅馆还有旅馆的规矩。我是老干部、老共产党员坐自己人的监牢,你们放心,我会自觉遵守监狱的纪律、规定,服从管理。至于我的案件,有机会我会向你们汇报,我是冤案,我不是反革命……”
聂元梓为什么不认罪呢?1986年,她向上写的一份申诉书是这样为自己辩护的:
“我的错误是执行毛主席的指示和党中央的路线中发生的错误。但没有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阴谋活动。20世纪80年代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表明,他们的阴谋活动没有一件事和我有牵连。我与他们没有帮派关系。我也没有打、砸、抢行为。没有触犯刑律,因此不应以《刑法》处理。
“我在‘文革’初期是有错误的,对错误我将向党永远检讨下去,彻底改正。但我的问题应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地解决,才能真正汲取教训,达到教育犯错误者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目的。”
“我坚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领导路线是正确的,也坚信我的问题也一定会得到解决。我请求党中央尽早正确地解决我的问题,不致使自己的同志以及家属几十年内都遭受不白之冤。”
1984年,聂元梓因患多种疾病,病情加重,于年末,被送回北京“保外就医”。1986年11月,监狱通知聂元梓,她被“假释”了。1987年,她得到一张选民证。
聂元梓觉得自己被判刑冤枉,出狱后病情稍好转她就一边往上写申诉书,一边四处打听,这案子是怎样判下来的?她的孩子一再找法院打听。这个问题引起人们思考。“文革”造成这样大的灾难,第一个造反人聂元梓是个象征,是带头积极执行极“左”错误路线的象征,犯上作乱的象征。再也不能许可破坏社会安定,乱国家、乱政权的事情发生了,这是历史经验教训。对这样的造反人实施惩戒,有其必然性。
今日聂元梓
数年前,我认识聂元梓之前,先认识了原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聂真同志。与他闲聊起来,才知道他的小妹就是聂元梓。聂真告诉我,他妹妹已出狱,用了别人给她取的化名在做生意。我有研究“文革”的兴趣,遂去拜访聂元梓。聂元梓的住址,后边有个“宫”字。我凭主观想象,以为聂元梓做生意发财了,一定是住在“宫”一类的宾馆里做大生意。见面出我预料,原来这“宫”不过是借住的她亲戚单位一处宿舍楼的地名。她只有两间小屋,房子相当老旧。聂说她做生意不过是找点事情做,几年下来,到现在没赚到钱,乘公共汽车费、电话费倒是贴进了不少。聂还告诉我,她出狱后一无生活费,二无医药费,三无住房。这些年是靠亲友接济,维持着最简朴的生活。但是聂显得很不在意的样子。她说出狱后她差点儿病死。她不想死,也用不起贵重药,硬是靠自己练身、练腿脚,从病床上走下来了。“文革”以来,将近30年,戴着”反革命”帽子,受监管,劳改,干重体力活儿,坐牢,最难熬的日子毕竟挺过来了。
这十多年,这一直过着居无定所,看病缺钱,颇不安宁的生活。1999年起,生活有了政府补贴,医疗也有保障,她的日子可以较稳定地过,只是住房还悬着,暂时还没有解决。
而今的聂元梓,体态臃肿,患有心脏病、腰椎骨严重错位等多种疾病。后一种病,是20世纪70年代在江西鲤鱼洲挑河泥跌了跤,没有条件及时治疗而留下的,随着年岁增长,第五腰椎骨已经错位二分之一以上。经常疼痛难忍。如不及时治疗,身体有瘫痪的危险。然而因有心脏病,不能轻易动手术。她经常上午步行加搭乘公共汽车,去医院打针、取药,她觉得这对锻炼身体反而有益,心态大体是平静的。她的日常起居完全自理,安于简朴生活。每天的饭食是馒头、稀粥、青菜、豆腐之类,全仗自己采购、烹制,有客人来,则添加一点炒鸡蛋、肉丸子、粉丝汤,一派河南乡土风味。
她不再诉说自己“案件”的平反改正。她说,“相信历史吧。”(本文摘自《人生的滋味》,涂光群 著,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