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2014年01月21日
昨天(1月20日)上午,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今后三年将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高等教育阶段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要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设立特教班。(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