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父母“放养”儿童遭控告 教子方式引讨论
2015年5月15日
据外电报道,今年4月,美国马里兰州一对父母因让自己一对年幼的子女在无成年人陪伴的情况下在附近公园里玩耍,被警方以“疏忽照顾儿童”为由控罪。据了解,这已经是这对夫妇第二次被控此类罪名。此前,两人曾让孩子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在社区散步。
这对夫妇“放养式”的“教子方式”引发了全美大讨论,美国时事观察员杜剑锋介绍:逐渐有一些家庭认为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也有一些家长开始这样试着让孩子出来自己上学放学,放养的父母往往是一些受教育程度比较高、思想比较开放的人,他们就认为孩子们去接触周围的环境,接触这个社会,对孩子健康发展会更有利一些。所以说,认为在安全和成长这两点进行平衡的时候,他们觉得放养对孩子可能更有利。
杜剑锋表示,出于安全的考虑,“放养”的做法并不被美国大多数家庭所接受。与此同时,美国各州更是将儿童监护的举措做到了极致。
杜剑锋: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出于这种安全上的考虑,美国家庭一般不会让孩子独自出门,独自去上学放学。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现在美国有非常先进的儿童失踪报警系统,一旦出现儿童失踪的情况,基本上整个州每个人的手机都会收到这样的警报。由于对安全比较重视,社会反对孩子放养。偶尔有一些家长进行尝试的话,遇到的阻力也比较大。
事实上,美国的儿童监护已经不仅仅关乎一个家庭、一个政府,而是全社会的共同投入。这种投入之大恐怕令我们难以想象,对中国的儿童权益保护当然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认为:
佟丽华:我曾经去纽约市的儿童福利局参观,那是在2004年的事情。当时我很奇怪,整个一个18层的大楼都是由儿童福利局在使用。人员大致在14000人左右,其中政府的公职人员大致在6千人左右。还有其他服务人员大致8000人左右,一年的预算是20多个亿美元。当时我听了以后非常的惊讶,坦率地说,一个纽约市的儿童福利部门就有这么庞大的一个队伍,600多律师,主要就是代表政府对各种各样的儿童权利的案件进行诉讼。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针对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目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充实法律。
马忆南:目前虽然法律不完善,很多的空白,但是就目前的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规定,执行的还是不到位。父母作为监护人,这方面规定的不是很具体,特别是当父母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时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应该另行安排监护人,基本上这方面是非常弱的。(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