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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佛子岭公墓园简介

  南宁佛子岭公墓园于1991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建立,属自治区民政厅管辖,由自治区烈士陵园直接管理,负责接收全区干部、职工、群众、驻军官兵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骨灰安葬业务。墓园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广西区烈士陵园内,地处佛子岭之脉、飞凤岭之缘,素有凤凰涅槃引佛来之誉,佛子岭墓园因而得名。墓园青山碧水、景色神秀,以烈士陵园人文景观和自然环境为依托,纳藏三泽之气,汇聚九峰之福,是英烈驻留、先人安息的风水宝地。

  墓园占地面积400多亩,目前有50多个墓区,分烈士(干部)墙区、普通墓区和生态墓区。烈士(干部)墙区专门接收安放烈士和亡故干部、军人及其配偶的骨灰,分烈士墙、老红军墙、干部墙,干部墙又分单人墙和双人墙。墙区收费体现社会公益性质,一律免占地费,烈士墙和老红军墙还免管理费。普通墓区墓样多种、造型各异,根据墓占地面积、材料造价、工艺水平等的不同,按照物价规定价格分低、中、高三个档次,以适应不同层次的购墓需求。生态墓区为适应殡葬改革形势发展需要而新推出的,注重打造环境和节约用地,讲究墓碑的艺术性和环境的绿化美化,单个墓位绿化面积达到25%,整个墓区绿化率达到40%,目前还正在逐步推出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环保葬式。

  公墓建设是当前殡葬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很强。本墓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墓管理的文件精神,依法办墓,依法治园,以德治园,一是严格执行节约国家土地的政策,对各种墓区、墓位用地均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建墓用地,严禁丧主为故者多买地、多占地,严禁转让或炒卖墓位,规定对于墓位所占土地,丧主在管理期限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转让权。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区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标准范围内合理进行公墓收费。三是弘扬科学观念,倡导文明节俭丧葬、祭祀,严禁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墓园内燃放烟花炮竹,反对铺张浪费办丧事,维护和促进墓园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