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惠民殡葬政策将覆盖弱势群体

2012年03月17日

  在2012年3月7日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召开的清明节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今年广西民政部门将推行系列惠民殡葬政策,让逝者有尊严地体面离世,让生者送得轻松。清明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将为群众祭扫提供免费的鲜花,开通免费的网上祭拜服务,全面实行“阳光殡葬”。

  【惠民】

  减负担:特殊群体殡葬收费下调

  民政部将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确定为“行风建设月”,在此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推出相关惠民举措,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群众购买墓地,可享受价格下浮的优惠活动。清明节期间为群众祭扫提供免费的鲜花,开通免费的网上祭拜服务。

  广西民政厅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各地要落实好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即收费标准下浮30%。在殡葬价格方面,要全面实行“阳光殡葬”。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分开,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捆绑、诱导消费,属于政府定价的,严格按定价收费。属于选择性收费的,必须与事主签订收费协议,全面实行“阳光殡葬”,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据悉,各地正在加快惠民殡葬政策的制定,争取到2012年底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全覆盖,争取“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起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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